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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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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点击:

教务〔2020〕120号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有关2021年春季学期初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1周~第2周实行线上教学,任课教师同时做好开学第3周~第4周继续实行线上教学的预案。现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学期总周次为18周,其中教学周为第1-16周,考试周为第17-18周。2021年3月1日起正式上课,实行线上教学2周。3月15日起实行线下上课。 

二、开学第1周~第2周3月1日至12日线上教学安排

线上教学课程类型

1.原则上理论类课程都要求进行线上教学

2.不适宜开展线上教学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在教务处的统筹下调整教学进度。

个别无法安排线上教学的老师,向所在学院申请后报教务处备案,通过组建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发送教学资料、布置学习作业、开展线上答疑、辅导。

线上授课平台

建议选用超星“学习通”教学平台,除超星“学习通”外,老师们也可以选用其他在线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爱课程平台”因未达成合作暂无法使用)。

线上授课方式

任课教师结合自身课程的特点和自己掌握信息技术的程度,选择适合、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线上教学尝试,可参考的方式包括(“学习通”APP均可支持):

1.通过教学平台进行直播授课。为避免学生学习时间冲突,若采取直播方式,原则上安排在原课表排定的时间授课。

2.提前录制好教学视频上传至教学平台,供学生学习。

3.将适合的课程资料上传至教学平台,供学生学习。

老师们通过教学平台可以开展分组讨论、课堂测验、讨论答疑等互动,也可以进行课堂作业布置和批阅。建议老师们综合运用,达到效果最优化。 

三、其他教学工作安排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安排

任课教师根据开学第1.2周线上教学的成效,可以继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验实践类课程以线下教学为主),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线上教学,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打造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混合式课堂。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

教务处将于学生返校后第1周组织补考,任课教师请于考后1周内录入成绩。

重修、补修

教务处将于第2周组织学生进行重修、补修报名工作,重修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选课

1.学生补报专业选修课。2020-2021学年第2学期专业选修课需要进行补报,请于学生返校后第1周提交书面补报申请,经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补录,逾期未办理补报手续的,不再受理。

2.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将于2021年1月5日-8日期间组织学生选课工作,并于下学期第3周起开课。

劳动教育

学校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以第二课堂的形式开展。本学期劳动周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安排,劳动周期间不安排停课,安排2020级学生在周三下午、周六、周日及没有上课的时间进行劳动。 

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

1.课程修读

教务处将在寒假期间通过在线教学平台开放创新创业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供毕业班学生修读,课程开放及选课安排根据2021届预计毕业生第一轮毕业预审核情况另行通知,相关课程学分未修满的学生请在此期间补修。

2.重修(补修)考试

学校将在2021年5月中上旬组织毕业班线下重修和补修课程的期末考试,考试单独组卷;因学校线下未开课而选择参加在线教学平台课程重修或补修的,考试按照线上教学平台的安排实施。

3.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班学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0〕101号)文件实施,各学院须在2021年5月25日前,报送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和实习工作总结。

4.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教务〔2020〕45号)文件实施,各学院须在2021年5月7日(含二辩)之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5月14日之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

5.毕业资格审核

2021届预计毕业生实行三轮毕业审核,第一轮预审核为2020年12月,第二轮预审核为2021年毕业班补考结束后三周内,第三轮审核(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终审)安排在2021年5月底。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于12月31日前提交课程任务分配表和教材征订单定稿,便于教务处编排下学期课表和征订教材。学生教材发放安排在3月13-14日学生返校报到期间,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课表编排期间,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前提下,任课教师有特殊困难的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向教务处申请课表调整。课表定稿发布后,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整。线上教学期间,须严格按照课表完成教学。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文件要求,原则上晚间不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原则上周二下午及周三白天不安排二级学院负责人授课。

(三)各学院要加强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质量把关。

1.任课教师要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可在闽南科技学院学习通QQ群进行技术交流),利用假期在相关线上教学平台完成课程建设基础工作(教学资料上传、学生扫码进课程、发布课程考核说明等),并负责课程档案建设。

2.教研室要组织课程建设自查,重点检查开课前课程框架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章节目录已上传的内容是否合理,课程内容是否有明显的学术性错误。

3.各学院要加强课程内容的政治审查。

4.教务处将组织课程建设质量、课程运行质量网络巡查,重点检查课程资源是否及时开放,课程中老师线上指导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评价活动,并将有关结果作为课堂教学优秀奖、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

(四)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根据学校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认真核对2021届各专业教学计划表的课程、论文、实习等环节的开课情况,做到不错不漏,确保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到位,促进学生顺利毕业、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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