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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
事项名称
转专业
管理规定
《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网址链接:http://jwb.mku.edu.cn/info/1021/4238.htm)
《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网址链接:http://jwb.mku.edu.cn/info/1021/4043.htm)
申报条件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因身体疾病,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需提供医院证明,且申请理由充分),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入学后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跨类别转专业;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单独招生等);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专业的;
6.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7.处于毕业学年的。
申报材料
1.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学生转专业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家长签字同意书。
相关表格
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表格下载: 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办理流程
填写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公示→学校审批→办结
办理部门
教务处
办理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5-17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电话:0595-8665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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