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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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周
转专业 办理
发布时间:2019-11-15  点击:

事项名称

转专业

管理规定

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网址链接:http://jwb.mku.edu.cn/info/1021/4238.htm

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网址链接:http://jwb.mku.edu.cn/info/1021/4043.htm)


申报条件

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因身体疾病,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需提供医院证明,且申请理由充分),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入学后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跨类别转专业;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单独招生等);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专业的;

6.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7.处于毕业学年的。

申报材料

1.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学生转专业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家长签字同意书

相关表格

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表格下载:   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办理流程

填写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公示学校审批→办结

办理部门

教务处

办理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5-17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电话:0595-8665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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