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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点击:

教务〔2019〕103号

 

各相关部门:

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数据统计质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高等教育统计包含学校整体情况数据、学生数据、教师数据、校舍资产数据等各项办学条件和指标,按照统计表格涉及的内容,把统计任务分解到学工部、人力资源部、后勤管理部、图书馆等部门,具体分工见《闽南科技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最终由教务部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审核工作。 

二、填报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点:数据统计涉及时期和时点两个时间节点(具体请见附件1填报时间点要求)。统计时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毕业生数和复学人数。统计时点为2019年9月1日,如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2.填报数据要注意表间关系和年度的承接性。数据要真实、合理,避免漏填,错填,不符合数据逻辑。

三、填报时间

1.第一阶段:各单位填报阶段(10月9日前)

相关部门在10月9日前,将统计好的纸质材料(需填报人和部门领导签字并盖部门章)交送至教务部。各部门数据需经数据统计系统校验后进行最终确定(可到教务部进行数据校验)。

2.第二阶段:教务部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审核阶段(10月15日前)

教务部将所有数据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审阅核准,并将统计报表报教育厅,完成学校的数据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我校向教育部、省教育厅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主要依据,关系到学校的招生计划、教学评估,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教育部和教育厅将对统计工作进行实地数据质量核查,请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确保数据真实,有据可查。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标说明,细心核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与2018年高基表填报数据(附件2)进行对比,对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的,请附页详细情况说明,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如内容较多,可提供电子材料)。

3.责任明确,建立台账。各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保存好本部门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备教育部、教育厅的核查。

该通知内容将上传至“数据采集工作小组”qq群 277281735。请到群里下载。各部门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部沟通,联系人:庄晶杰,联系方式:0595-86654341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

2.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高基表填报数据

 

备注:相关附件请到“数据采集工作小组”QQ群下载。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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