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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教务〔2020〕71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我校须于10月30日前在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在线完成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为了推动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任务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实施第一负责人负责制。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各责任单位按照所分解的任务(见附件2),确定数据采集责任领导和填报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教育部评估中心2020年修订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4)后,数据填报人员以“填报用户”登陆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录入数据。各单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3。

2.需要协助单位(各二级学院均为所有数据采集工作的协助单位)提供的数据项,由协助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给责任部门。

3.责任部门负责审核数据,审核中如发现的问题,要求填报人员及时修正数据;如属协助部门提供的数据,要及时与协助部门沟通,达成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责任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国家数据平台内,以“审核用户”审核、提交数据。附件2的采集任务分解表内,有两个责任单位的表格,国家平台内由第一个责任单位负责审核、提交本表数据。

5.教务处汇总各部门上报的数据,报学领导统一审定。

6.数据经学领导审核确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在“高等教育质量国家数据平台”内提交教育部。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各单位填报阶段(9月15—10月11日)

1. 9月15-9月27日:各相关采集责任部门完成8个“基础数据”表的数据填报与审核,不能延误。

1)9月20日前:党政办公室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与审核

2)9月23日前:教务处完成“表1-3-2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1-4-1专业基本情况” 的填报与审核 

3)9月27日前:

人事处完成“表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的填报与审核

教务处完成“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1-7-2科研基地”的填报与审核

2.9月28-10月11日:各责任部门完成其他表数据填报与审核。不涉及基础数据表的固定表,可于9月20日开始填报、审核。

第二阶段:学校上报教育部采集系统阶段(10月12—30日)

1.10月12-14日:教务处将所有数据报学分管领导审核。

2.10月15日:教务处向需要完善数据的责任部门反馈领导审核意见,并退回相关表格。

3.10月16-22日各责任部门按领导审核意见完善数据(填报、审核、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各单位在完成数据填报后,还应根据所填报的数据,并参考18-19学年学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模块,总结和凝练本单位在相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凸显特色和亮点,形成综述报告,与所提交数据一并提交到教务处

4.10月23-30日:教务处将所有数据报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在“高等教育质量国家数据平台”内提交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监测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福建省教育厅进行专业评估的基础数据。

2.各责任部门要按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

3.各相关单位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要认真阅读、领会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编印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按要求采集数据,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本次数据采集包括责任部门填报、审核、提交数据及学校审核、提交数据均在国家数据平台内上进行。除国家数据平台外,各责任部门还要另外提交数据的电子版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学校通过国家数据平台收到的数据,为责任部门审核无误的数据。

4.务必注意数据统计的时间点:

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 8 月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年的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微调。

5.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填报数据过程中交流平台:

1)“数据采集工作小组”QQ群号:277281735

2)教务处联系人:庄晶杰,联系电话:0595-86654341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的通知

2.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

3.各单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备注:相关附件请到“数据采集工作小组”QQ群下载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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