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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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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闽科讲坛”系列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点击:

教务〔2020〕93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增加学生与名师、专家的接触机会,办好“闽科讲坛”活动,继续扩大活动影响力,形成长效机制,打造为学校教学改革的品牌,本学期继续举办“闽科讲坛”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座宗旨

汇集百家精华,激扬青春活力

二、主讲人条件

1.“桐江学者”或其他相当、更高水平的特聘专家;

2.国家级教学名师;

3.省级以上重大社科、科技、教改项目的主持人、评委;

4.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教授);

5.政界专家及业界精英(尤其是校企合作单位的业界专家)、文化名人、知名校友。

三、讲座安排

1.时间

9月-12月,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三下午3:00,讲座时长为1.5小时左右。

2.地点

主会场安排在菲华教学楼C102教室,承办单位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报教务处协调安排。

四、讲座实施

(一)讲座组织

“闽科讲坛”讲座由二级学院轮流承办,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

(二)讲座申报

承办单位请于承办前1周向教务处推荐申报1场“闽科讲坛”讲座,提交《闽南科技学院讲座登记表》(附件1,可先填报主讲人姓名、题目、时间、地点、主讲人简介等基本信息,其余内容须在讲座前一周补充完整)及《南安宣传部报备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讲座安排。

承办单位要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提前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把关,需对被邀请人的意识形态有明确清晰的认知。

(三)讲座会务

1.接待:承办单位负责协调安排主讲人在讲座行程中的所有活动(如招待所、工作餐、接送,以及全程陪同等)。

2.听众:承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和协调安排听众。如需跨学院师生参加的,报教务处协调。

3.主持:承办单位自行安排讲座主持人。如果承办单位认为需要一位学校领导主持讲座的,请在讲座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要求,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并反馈结果。

4.会场:承办单位负责茶水服务和会场秩序维护,教务处负责设备调试。

5.宣传:承办单位须提前征得主讲人同意,讲座开始后将进行全程录像。承办单位负责撰写新闻稿,并在讲座结束后半个工作日内报送宣传部,落款为承办单位和教务处。

教务处须在讲座前一周落实学校网站首页“闽科讲坛”栏目上发布讲座预告,制作宣传海报并在康美校区教务公告栏和美林校区宣传栏张贴,负责协调拍摄和录像人员。

五、其他

1.“闽科讲坛”专项经费承担各二级学院1场“闽科讲坛”讲座的费用。包含宣传费用(海报、录像、拍摄、茶水)、课酬(主讲人课酬实行一事一议)、接待费用(工作餐、往返交通)。上述费用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2.没有列入“闽科讲坛”专项经费支持的讲座,申请纳入“闽科讲坛”系列讲座的,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讲座会务工作由承办单位承担,经费归口负责。

3.非“闽科讲坛”讲座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举办,由分管领导审批,经费归口负责。

4.教务处联系人:赖婕妤

电话:15880803673        邮箱:727353640@qq.com 

“闽科讲坛”营造宽松自主的学术交流氛围,对促进学生学习兴趣,指导学习方向、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着积极的引领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讲座登记表

2.南安宣传部报备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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