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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自查自建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点击:

教务〔202228

 

各职能部门:

为切实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根据《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安排,现对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自查自建第一阶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建要求

(一)职能部门按照《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附件1)开展自查自建。

(二)自查自建材料时间范围为2019年度以来或2019-2020学年以来的材料;涉及到学校或专业相关审批文件的历史材料应为建校以来的相关材料。

(三)自查符合等级标准

A:材料符合要求;

B:有材料但不符合要求,修订完善后,在2022年5月底前符合要求;

C:目前没有

(四)自查自建的督导工作由学校评建办负责。

二、时间安排

(一)各职能部门按照《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逐条对现有材料进行自查自建,并参照自查符合等级标准对部门现有支撑材料给出自查自建符合等级。

5月8日前,各职能部门完成第一阶段自查自建工作,并填写《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评建办邮箱。各职能部门应完成等级为“A”的支撑材料档案建设工作,并单独成挡存放在本部门档案柜。对等级为“B”和“C”的支撑材料应在材料说明中注明存在的差距、困难,及拟完成时间。

(二)5月9日-13日,评建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第一阶段的档案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与验收,检查工作安排另发文通知。

(三)5月-6月,各职能单位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评建办将根据各职能单位第一阶段完成情况,对等级为“B”和“C”的支撑材料开展专项研讨和工作推进。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自查自建过程中,要认真解读评估指标中观测点要求,并根据建设情况在学校发布的支撑材料目录基础上做加法,增加的材料目录在自查后提交的统计表(附件2)的材料现状说明上标注“增加”,原则上目录不做减法。

(二)各单位在自查自建过程中应加强沟通、相互协助,共同完成支撑材料档案盒的建设工作。

联系人:陈佳兰        邮箱:pjb@mku.edu.cn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目录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自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评建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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