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6〕22 号)文件精神,福建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根据文件精神,我院申报指标为3个。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项目,于2016年7月24日前将《附件2: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及《附件3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含建设任务清单,每个专业不超过5000字)交教务部实践教学指导中心,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邮箱23125072@qq.com,联系人:刘标,联系电话:15980054115。学校将于7月25日对各系部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2.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5年,按照“自主建设、绩效奖补”的方式推进。对确定为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对象的,学院将出台具体的绩效奖励措施。
附件:
附件1:闽教高[2016]22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doc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