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昊,光电信息学院2021级通信工程专业学生(学号:12268****064),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休学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4年8月29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学生有“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情形的可予退学处理。
2024年9月5日,辅导员与学生取得联系,学生QQ上表达“我和我父母沟通好了我不想上学了”。此后,辅导员多次通过QQ等方式提醒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学生未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已于2024年12月28日将《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寄送学生户籍所在地(物流显示由家人代签收)。由于学生本人和家长均未及时到校办理复学手续,现将《拟退学处理告知书》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17日。学生可在公告期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学校将依规给予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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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