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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投身实践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学年实践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的各教学单位。

2.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参与各类实习、实训、实验等实践教学工作的相关人员。

3.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2016届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选指标

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3个,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10名,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6名。

三、评选条件

(一)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团队结构合理,凝聚力强,风气正,能够积极主动为实践教学一线服务,师生评价好。

2.重视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分工、有检查,切实做到指导到位、管理到位,部门实践教学负责人本学年实地检查的次数累计不少于3次。

3.本学年,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4.重视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能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积极主动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每个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不少于3家,其中深度合作的校企合作单位不少于1家。

5.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在实践教学体系中,注重实践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教学形式丰富;本学年,开展各类实践教学活动不少于2次,获院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立项不少于1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不少于3项;能积极为学生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提供实验室开放;能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适用的实验教材。

6.不断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所在单位有意识地安排好教学计划,建立岗位轮换制,加强校内外培训基地建设,使专业教师能有时间和机会与行业实践紧密联系。

7.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能规范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习、见习、实验等各类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教师能进行有效的指导,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践、实训的目的;管理规范,考核合理,形式多样,并能达到预期目标。

(二)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2.积极承担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并有效落实,业绩突出。

3.能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工作,积极与企事业单位联系互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工作研究及实践改革,善于总结实践教学经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成效。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

(1)引进过校企合作项目,包括:企业冠名班、企业实训周、企业毕业论文指导、产学研合作等。

(2)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过实践教学研究论文。

(3)近三年主持过院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4)在实验设备的二次开发和自制实验教学设备方面有贡献者。

(三)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

1.已申报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

2.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毕业实习的有关规定、实习大纲和计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并按时收集提交实习材料,所指导的毕业实习生至少有一名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3.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扎实开展对实习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关心实习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了解和及时处理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实习单位和所在系(部)汇报有关情况,实习期间无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4.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单位建立联系,形成融洽的协作关系, 积极反馈实习单位相关意见。

5.积极开展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为建立和拓展专业实习基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四、推荐名额

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自行申报;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各系可以推荐1名;各系、部、中心可推荐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五、评选程序

1.各系、部、中心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内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活动,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学院推荐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参评对象。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材料报送

各系、部、中心于6月17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申报材料“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孔曜;      联系电话:0595-26990995;

电子邮箱:sjjxzdzx@mnkjxy.com.cn。

七、工作要求

1.各系、部、中心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

2.各系、部、中心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重视基层、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做好本次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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