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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2  点击:

闽科院 教﹝2011﹞12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院历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课堂教学工作原则上应于2011年12月30日(周五)前结束。需教务部统一组织考试的考查课科目(附件1),请任课教师于2012年12月16日前报送学院教务部,以便安排考务事宜。2012年1月3日至1月13日进行期末复习考试,期末考试由教务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晚上7:00~9:00。主考教师必须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部核对试卷。监考教师于每场考试前30分钟到教务部领取试卷和考场记录单。

二、考试是学院期末的中心工作,各系、部应加强领导,各任课教师应在本学期结束授课任务后进行复习指导,切实安排好温书迎考工作。各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要求,在考前三周作好试卷命题设计(考试试卷格式及管理见附件2)。各科命题要难易适中,可根据专业、课程的特点,采用开卷、闭卷等多种形式。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公共选修课考核准备一套试卷,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实验课的考核应同时准备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各套试卷均应含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A、B两套试卷试题重复度不超过30%,也不能完全套用以往3年的试卷。试卷格式不符合要求或二套标准卷不全的或未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签字的,教务部不予接收。各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要确实把好试卷规范及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回。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必须填写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评分方法等,见附件3)。

本学期采取A、B两卷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试卷,两卷必须难度相当,结构完整。

三、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规范批改试卷,并认真复核学生成绩,在试卷上签上改卷人和复核人名字,确认无误并由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核签字后,请于考后5天内进入学籍系统(学籍系统网址:http://xjgl.mnkjxy.com/)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请老师们按百分制录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缺考或缓考的学生必须在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栏中注明,系统默认学生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和考试成绩(占70% )两部分构成。若要更改成绩构成,请到教务部说明,并在纸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学生成绩由教务部统一公布,任课教师不得提前将考试成绩告诉学生。

从本学期开始,期末试卷由任课教师按要求整好后交至各系、部办公室秘书处,系部秘书汇总后再上交教务部整理装订归档。提交试卷时应同时提交A、B两套试卷及相关答案与评分标准。

四、严格考试纪律是院风学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及各专业辅导员、班主任要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考试考场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监考人员守则》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考场规则》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广泛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并严格执行。

五、严格考场管理,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各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考试违规作弊认定办法》。考试过程中,发现违规作弊者,要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经考场巡视人员签字后上交教务部。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违反规定者,将视情况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办法》进行教学事故等级认定。考试考查科目,每门课的任课教师为主考教师,是考试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当场清点、按顺序整理试卷,填好考场记录单,确认无误后交到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交任课教师批改。

六、本学期有重修课程的学生直接参加相应年级的期末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教务部安排。相关任课教师应把好重修学生的学习质量关,重修学生应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教务部核对重修考试名单,并将上课登记表上交。

补考工作安排:补考下学期第二周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补考的同学必须随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未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补考(按缺考处理)。

八、考试期间,原则上暂停学生各种课外活动教室的借用,保证温书与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全院性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相关专业的考查科目一览表(另行通知)

附件2:教务部关于统一试卷格式及管理的通知(2008年5月修订)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期末考核方案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试卷模板(学院教务部网站下载)

附件5: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期末    考试工作    通知                                

主送:各系、部、室、中心                                                  

抄送:院领导   院办   学工部    辅导员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1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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