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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级新文科、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省级新文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点击:

教务〔2021〕21号

 

各单位:

为推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2号,附件3)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校级新文科、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和做好省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文科项目主要面向人文艺术类、经济管理类专业,新工科项目主要面向理工类专业。选题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 

二、申报名额

1.每个专业可申报1项校级新文科(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2.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学院可从本院拟申报的校级新文科项目中推荐1项申报校级重点建设项目。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光电信息学院可从本院拟申报的校级新工科项目中推荐1项申报校级重点建设项目。

3.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的分配名额,本次我校可推荐申报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学校从校级重点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新工科项目待上级文件分配名额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1.具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得省级、校级新文科(新工科)教改项目,省级一流课程等教学改革基础的项目优先;

2.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

3.有校企合作基础的学科(专业),要根据拟报项目的情况积极争取企业支持,通过联合申报等方式实现资源优化整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4.申报学院要研读指南、统筹规划、集中力量,精准发力、打造特色。

四、专家推荐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候选人1名。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高校专家或行业部门专家均可。  

五、评审程序

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择优立项建设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项目。

六、材料提交

申报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7),《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8)和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6),材料一式4份,于2021年4月9日17:30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13275085797

 箱:jwc@mku.edu.cn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2号)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5.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6.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7.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8.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1〕10号)  

 

教务处           

2021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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