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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点击:

教务〔2021〕109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分制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对象为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

二、修订原则

1.目标明确,体系完整。修定教学大纲要明确该课程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应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在此基础上设计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内容、教学环节和教学要求。

2.内容科学,注重整合与优化。教学大纲应准确体现课程的基本内容、研究方法和教学安排,课程内容的深度、广度、难度应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同时要明确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与配合,既要防止遗漏,又要避免重复;还要总结和吸收近年来教学改革、学科发展的新成果,体现行业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及学校办学的新特色。

3.体现课程的人文教育思想。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挖掘课程中的德育、美育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教育贯穿课程教学的始终,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的协调发展。

4.讲求实效,丰富实践教学。实践课或实践环节应以解决真实问题为目的,设计实践项目应尽可能的贴近学生的生活,以创新性、设计性和综合性项目为主,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操作技能和综合设计能力,

5.科学制定课程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科特点,建立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评价体系。学校鼓励加强过程化评价,设置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合理分配成绩比例。

6.选用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优先选用最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奖的省部级精品教材或学校自编特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应尽量详细(如教学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学术刊物、网络资源等),方便学生自主学习。

7.文字严谨,格式规范。教学大纲须使用统一模板(详情见附件1),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要规范使用。 

三、修订要求

1.面向不同层次学生开设的课程及课程性质或学分不同的课程,教学大纲要分别编写,应突出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差异。

2.各学院要重视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每门课程应由各教研室负责,并指定相关课程执笔人。各教研室在制订过程中务必认真研讨,充分调研、认真修订。

3.各学院在对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后,应邀请同行专家进行审议,并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各学院将审核通过后的教学大纲,按专业分别汇总,并填写《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教学大纲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每门课程大纲以“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压缩打包以“XX学院XX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命名。待教务处提交校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编印装订成册并同时挂网向学生公布。

联系人:王丽华

联系电话:86654341

联系邮箱:250080271@qq.com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教学大纲(模板)

2.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XXX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一览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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