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26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13号,附件3)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条件除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7号)基本要求外,2021年申报专业按以下规则推荐:
(一)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1.优先立项省级应用型专业群、省级应用型学科内的专业,以及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特色专业。
2.有3类以上省级及以上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专业、教学类奖励或支持项目。
3.专业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负责专业不超过2个。
4.2020年6月30日前,至少有一届本科毕业生。
5.本专业教师队伍无师德师风问题或学术不端现象。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1.在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获得至少5项省部级奖励或支持,其中国家级不少于1项。
2.有3届以上毕业生(截止2020年6月30日),近3年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3.近三年国家和省确定的“负面清单”专业,原则上不列入一流专业建设对象。
二、申报数量
1.限额推荐,省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指标为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
2.2020年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2020年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未入选的,可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2021年我校申报限额。
三、申报材料
1.一流专业信息采集表(附件1);
2.申报专业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
3.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材料报送
1.于11月5日17:30前提交《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每个专业以“学院+专业(国家级或省级)”命名信息采集表+人才培养方案(打包),全院电子材料以“学院+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命名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10日17:30前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戴细梅 电话:0595-86654341
邮箱:jwc@mku.edu.cn
五、其它
一流本科专业今年最后一年,国家级我校尚无入选,省一流本科专业已经基本满额。请各学院认真准备材料,提高申报质量,争取提高命中率。
附件: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13号)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