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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周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3  点击:

教务〔20224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22〕6号)的要求,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22〕5 号),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查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是否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齐配足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等;易制爆、易制毒及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使用及台账资料情况(如单独完整的危化品使用管理台账、单独放置的药品柜、双人双锁(剧毒品五双)制度执行情况,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废弃物收集情况等 。

2.检查各单位日常安全工作台账,查看安全检查记录本、安全教育记录本。

二、检查相关要求

请所有参加此次安全检查的人员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分组分工落实安全检查工作。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安全自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闽安委〔2022〕6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 的通知

       (闽教安〔2022〕5号)

 

教务处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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