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42号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2届毕业生(2018级本科层次、2020级专升本层次)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及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请各学院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教﹝2019﹞196号)、《闽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科〔2020〕31号)的要求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审核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学分。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方向课必修全部修完其中一个方向的课程,并取得学分。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必须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4.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校公共选修课必须修满8学分(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必须修满4学分,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必须修满2学分,工程造价专业学生必须修满6学分),其中理工类专业从艺术教育、人文社科中至少各选读1门;经管、人文类专业从艺术教育、自然科学中至少各选读1门;艺术类专业从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中至少各选读1门;所有专业均要从闽南文化类中选修1门课程。
5.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必须达标。
6.是否正处于处分期间(处分解除,方能毕业)。
(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内容
1.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按《闽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不符合毕业条件者;
(2)毕业论文(设计)涉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由他人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被认定为舞弊者;
(3)经确认考试(考查)有作弊行为,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3.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安排在6月初,通知另发。
三、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9日前 |
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成绩按统一格式将电子版成绩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指导中心。 |
5月14日前 |
教学秘书核对《2022届毕业生应修学分表》。 |
6月1日-6月10日 |
1.各学院根据《毕业生审核操作步骤》,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 2.报送经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后的《2022届毕业学生名单》和《2022届暂不毕业学生名单》,并附上电子版; 3.报送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最后审定签字后的《2022届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2022届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并附上电子版。 |
6月15日前 |
1.打印毕业生学籍成绩表1份,送教务处盖章后,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2.打印毕业生学籍卡1份(格式九),学生签名确认,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存档; 3.教务处复审确定毕业名单和获学士学位名单,打印证书。 |
四、工作要求
毕业资格审查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学院秘书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查及存档工作。特别是对转学、复学、转专业、留级、延期毕业、更换姓名、受处分等特殊毕业生要进行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联系人:龚老师,电话:0595-86654341。
附件:1.2022届毕业生应修学分表
2.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操作步骤说明
3.2022届毕业学生名单
4.2022届暂不毕业学生名单
5.2022届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6.2022届毕业生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