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78号
各教学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本科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2017年6月修订)》(闽科〔2017〕74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2.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近1年无教学事故。
3.服从教学安排,2021-2022学年承担教学任务。
4.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结果位列靠前或教学表现突出。
二、推荐名额
学院 |
教师人数 |
推荐名额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24 |
2 |
商学院 |
42 |
4 |
人文学院 |
44 |
4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
25 |
3 |
光电信息学院 |
16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36 |
4 |
土木工程学院 |
11 |
1 |
通识教育学院 |
26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 |
1 |
合计 |
|
24 |
(此份表格教师人数以2022年3月份为准)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审核、评议、择优推荐。
(二)教务处复核。主要以师德建设为导向,教学质量为重点,全面考察教师的教学综合情况。
(三)结果公示。在进行结果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考虑教学模式差异,重在评价教学质量,可将2021-2022学年学生课程评价数据(附件1)作为重要参考。
(二)申报教师应实事求是,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参选资格。
(三)各学院于9月5日前将本院教师填写的《“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表》(附件2)发至250080271@qq.com ,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王丽华;联系电话:15959535648。
附件: 1.2021-2022学年学生课程评价数据(名单逐院下发)
2.“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