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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就业调查”寒假专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点击:

教务〔2019〕3号

 

2015级毕业班学生:

《社会实践》、《就业调查》课程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2015级全体普通本科学生均应修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就业调查”寒假专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社会实践》、《就业调查》课程未获得学分的学生。

二、实践时间

2019年1-2月

三、实践内容

实践主题:“社会实践、就业调查”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拟定实践主题,让学生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生产实践、技术研发、毕业设计、创业训练、产学研结合等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学生根据已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选择一些和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调查,通过实践活动或对企业技术人员开展专访工作,对企业人才需求标准、所学专业发展状况及专业发展趋势等进行调研、收集、整理和分析,从而更好地找准专业学习方向。

就业调查:学生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结合就业意向,选择相关企业,开展专业实践活动。了解企业用人需求、行业就业形势、社会经济行情,从而找准自己的就业定位,客观地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及时学习弥补,并调整好就业和择业心态,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力。鼓励有创业经验和创业意向强烈的大学生成立创业实践团队,深入创业园区、创业型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学习提高创业技能。

四、工作方案

(一)组织形式

①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长,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团学工作人员、各专业辅导员、各专业指导教师为成员的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整体协调本学院各专业实践工作相关事宜,保持与企业指导教师、实践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实践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业实践活动工作顺利进行。

②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活动主要内容,制定寒假专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应体现: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措施、参加人员名单、地点、时间及学生人身安全措施、考试考核等具体工作内容),也可以沿用2018年暑假专业实践活动方案,但应重新提交指导教师名单,并于1月15日之前报教务部审核备案。

③活动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活动纪律、禁止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和各种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发生。切实加强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防范交通、饮食和人身等相关安全隐患。

④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做好相关实践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考核方式

学生根据所缺课程学分开展实践,每门课程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活动结束后,每位学生需撰写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寒假专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或者是总结报告。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寒假专业实践活动调查的主要内容、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等;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心得体会、以及参加活动对个人今后专业学习的帮助等,用A4纸双面打印。

专业指导教师评阅后给出成绩,企业人员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总成绩由以上两项成绩合成,前者占70%,后者占30%。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视为合格,成绩合格给予相应学分。没有在企业进行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的,由指导教师根据材料评阅后给出成绩。所有实践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8--2019学年寒假专业实践成绩

       鉴定表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8--2019学年寒假专业实践成绩

  汇总表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寒假专业实践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

4.2015级《社会实践》、《就业调查》课程未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

5.专业实践参考案例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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