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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点击:

闽科教﹝2019198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和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将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7日(第18-19周)进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段: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考表核对:11月28日-29日,所有任课教师务必登陆学籍系统,核对本人所任教课程的考试安排与本人的监考任务。

3.考表查询:12月2日起,师生可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或智慧教务查询考表。

4.试卷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试卷应在12月6日前同时提交教务部。

5.试卷核对:考试课程的主考教师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部核对试卷。

6.试卷领取:美林校区,监考员提前45分钟到试卷收发室(康美校区)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试卷领取后于新大门前集中乘车,校车发车时间为上午8:30,下午2:30。监考结束后集中搭车返回康美校区。

康美校区,监考员提前20分钟到试卷收发室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当场次的监考教师必须全员到试卷收发室签到。

7.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安排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

8.任课教师应把好学生的学习过程质量关,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应在11月29日前将该部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部。

9.学生的重修课程考试和正考课程有冲突时,学生应先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并于考试前三天向教务部申请正考课程的缓考。

10.本学期期末考试补考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2017〕107号)文件执行,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考表。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补考同学按时参加考试。

11.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起,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教﹝2019﹞196号)文件执行,以下三类课程不安排补考:(1)非试卷形式考核的实践类、操作类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直接参加重修;(2)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3)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

二、考试命题要求

1.课程名称和课程标准要求一样的课程(含录取批次和生源类别存在不同的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则上应组织出同一份试卷。

2.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通识教育选修课笔试课程须准备一套试卷;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验课理论部分的考核应准备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各套试卷均应含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A、B两套试卷的重复度不得超过30%。

3.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提交考核方案和学生作品材料, 学生提交的作品材料应按《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打印格式要求》打印。

4.试卷难易程度应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为依据,难度相当。

三、试卷批改、整理和成绩录入要求

1.教师须在考后7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学籍系统(学籍系统网址:http://xjgl.mnkjxy.com/)。成绩提交后需更改的,教师须填写《闽南科技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待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

2.教师按百分制录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缺考或缓考的学生必须录入其平时成绩,并在备注栏选择缺考或缓考。

3.系统默认学生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两部分构成。任课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开学第1节课向学生公布的成绩构成比例调整各模块成绩占比后录入成绩。

4.教师按《期末试卷档案材料上交须知》的要求整理好期末试卷后交至各二级学院办公室秘书处,各二级学院秘书汇总整理后于下学期第3周内上交教务部装订归档。

四、考试纪律要求

1.温书迎考期间,任课教师应认真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但不得暗示考试题目或划定考试范围,确保试题的保密性和严肃性。

2.学校通过标准化考场设备(视频监控)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加强考试管理,强化考风考纪建设。

3.各专业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考试文件,广泛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4.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携带有效证件不予进入考场。

5.手机应放入个人物品包,并按监考教师指示放到指定位置。

6.监考人员要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企图,要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违纪、作弊事实的,应当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收回其试卷并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和收缴作弊证据并拍照(如夹带纸条、手机、书本等),同时在《闽南科技学院考生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上详实记录违纪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及方式等内容,并要求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然后令其退出考场。若学生拒不签名,监考人员应在违纪作弊考生签名栏注明“拒签”字样。处理违纪作弊考生时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五、其他考试事宜

1.教务部不提供通用答题纸,请各出卷教师按照通用答题纸模板设置答题纸。

2.试卷格式不符合要求、标准卷不全、未经教研室主任或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的,教务部不予接收。

3.试卷经教研室主任或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原则上不再修改或更换;确因特殊原因修改的需履行审批手续。

4.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根据《考试工作指南》开展。该指南将发布在教务部首页“考试管理”栏目下,包含试卷模板、出卷须知、考试考核方案、非笔试课程考核打印格式要求、成绩更改申请表、期末试卷档案材料上交须知、考试管理文件等内容。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9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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