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5号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报名通知如下:
一、重修
(一)重修范围
1.必修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考试缺考、违纪、作弊等成绩记“0”分,对考试成绩不满意(60-70分)等可申请重修。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组织重修,学生另选课程修读。
3.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的,重修决定权由学生本人掌握,可申请该门课程的重修,也可以另选课程选修。
(二)报名方式
学生登录学籍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网址链接:http://10.10.1.27/。
(三)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4月2日。
(四)缴费标准
120元/学分,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重修要求
1.理论类课程至少修读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实验实践类课程须修读全部课时,必须完成全部作业并参加考试。
2.重修学生的课程考试与听课所在班级考试一同进行,同卷同标准评定成绩。
3.重修课程与其它所学课程在考试安排上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先参加重修考试,被冲突课程的考试申请缓考。
(六)毕业生、往届结业生重修
1.本学期有开课的课程,重修手续同非毕业班学生一致,学生登录学籍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2.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学生可申请在线网络课程进行重修。在线网络课程免费重修,重修不合格的,不组织补考。重修流程如下:
①学生可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由开课学院在超星、智慧树或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选取课程供学生线上修读;
②学生登录课程所属平台,在平台上完成课程在线学习、作业、考试。学生在中国大学平台上可直接修读课程,在超星或者智慧树修读课程前,请先联系教务处龚老师将学生信息导入后方可修读,联系电话:86654341;
③考试成绩合格后,打印1份成绩单截图、1份课程学习记录截图,填报《闽南科技学院重修课程(线上)审批表》(附件),向开课学院申请成绩认定;
④开课学院填写“课程总评成绩”,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
⑤审批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在学籍系统录入成绩。
二、补修
(一)补修范围
因转专业、复学、降级等原因,编入新的年级或专业后,对教学计划中已开课但未修读的课程应补修。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4月2日。
(三)报名方式
学生到教务处领取《补修申请单》或者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并于4月2日前将补修申请单交往教务处。
(四)补修要求
1.修读该课程的全部课时,完成全部作业并参加考试。
2.补修课程与现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可向任课教师申请部分课时免听,免听课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未经任课教师允许擅自缺课者,参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选择重修、补修课程的学分不得低于学生现就读专业对该门课程的学分要求。
2.请学生注意重修、补修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毕业班学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个人成绩表,已开课未获得学分的课程,本学期有开课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重修、补修,以免影响毕业。
附件:闽南科技学院重修课程(线上)审批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闽南科技学院重修课程(线上)审批表
第一栏(学生填报)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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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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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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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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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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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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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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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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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重修平台 |
中国大学MOOC( ) 超星( ) 智慧树( ) |
平台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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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开课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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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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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栏(教学单位填报) |
开课 学院 审核 |
课程总评成绩(此栏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填报): 开课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所属学院审核 |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第三栏(教务处) |
成绩 登录 |
学籍系统录入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填报流程:
①学生填报第一栏后将本表交开课学院秘书处→②学生在平台上修读完课程后将平台学习记录截图、考试成绩截图打印1份交开课学院→③开课学院填写“课程总评成绩”→④学生所属学院负责人签字→⑤上交教务处→教务处登录成绩。
2.本表原件存教务处,学生及所属学院自行复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