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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班《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点击:

教务〔2021〕41

 

各学院、2021届毕业班: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必修课程,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现开展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届毕业班所有普通本科专业,2021届毕业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

二、认定范围

入学以来参加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所获成果,具体范围详见《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闽科教〔2020〕15号)。认定标准参照《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评分表》执行。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绩申请表》(附件2),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后交所在专业联络人(请辅导员为每个专业指定1名联络人并加入联络员QQ群,群号:1053797246),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

2.各专业联络人汇总本专业同学的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填写《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绩汇总表》(附件3),学生申报材料顺序需与汇总表顺序一致,专业联络人整理后统一提交到创新创业学院,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到1084827268@qq.com邮箱处。

3.创新创业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将成绩录入系统。

四、其他说明

1.学生参加了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校外其他竞赛、获得成果等,因居家无法及时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学生可通过QQ、微信等方式向专业联络人说明情况,由专业联络人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经调查申报内容属实的,可以按规定给予学分和成绩认定。

2.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单位和专业教师,应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材料,共同做好毕业班《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促进毕业班学生“顺利毕业 尽早就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5159762184。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评分表

2.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绩申请表

3.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绩汇总表

4.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闽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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