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80号
各年级专业: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参加课外重大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的有关规定》(闽科〔2013〕76号)(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附件3)的文件精神,2020-2021学年学生参加各类课外重大比赛奖励加分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现已开展(参加课外比赛奖励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
请到群文件下载《闽南科技学院参加课外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2)、《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4),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汇总,纸质版由相应指导教师确认后交至创新创业学院4楼管理员办公室处,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084827268@qq.com。
申请材料请于9月13日下午5:00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请各年级专业汇总人认真阅读《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参加课外重大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的有关规定》(附件1),不符合奖励加分的赛事不要填入表格。
2.加分课程不超过4门。
3.须附上参赛文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学分的认定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以上奖励。
5.“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学分可以申请置换为公选课、创新创业、专业选修课等相同学分的课程,并按照对应成绩录入。
6.本次奖励加分统一以电子版+纸质版方式报送,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申报奖励加分学生汇总至各专业汇总人处。
7.材料报送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具体如下:
①电子版:闽南科技学院参加课外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以专业为单位),统一以“xx年级xx专业2020-2021学年参加课外比赛成绩认定申请表”命名,
纸质版:需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②电子版: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以专业为单位),统一以“xx年级xx专业2020-2021学年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命名,
纸质版:需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③电子版:参赛文件,统一以“xxx比赛参赛文件”命名,
纸质版:同专业可共用同一份;
④电子版:获奖证书(只接受扫描件),统一以“序号+xxx学生+xxx比赛获奖证书”命名,
纸质版:同专业同组同学可共用一张。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参加课外重大比赛学生考试成绩
认定的有关规定
2.闽南科技学院参加课外比赛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办法(暂行)
4.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