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21〕17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和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现就期末教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2021级普通本科新生教学工作调整
1.第十四周、十五周(2021年12月6日-12月17日)安排新生军训。军训期间停课。
2.第十四周、十五周的课程顺延至第十六、十七周。
3.期末考试安排在第十八周(2022年1月3日-1月7日)。
二、落实下学期课程任务
1.第十一周核对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
2.第十二周至十五周落实授课教师、教材。
3.第十三周至十五周教务管理系统开放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端口,第十六周通识教育学院对拟开课程进行审核,公布同意开课名单。
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的课程任务,原则上不调整教学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请于12月10日前办妥教学计划调整手续。
三、期末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将于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月7日(第十七周-第十八周)进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段: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考表核对:12月6日-7日,所有任课教师务必登陆学籍系统,核对本人所任教课程的考试安排与本人的监考任务。
3.考表查询:12月9日起,师生可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或智慧教务查询考表。
4.试卷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试卷应在12月6日前同时提交教务处。
5.试卷核对:考试课程的主考教师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核对试卷。
6.试卷领取:美林校区,监考员提前45分钟到试卷收发室(康美校区)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试卷领取后于新大门前集中乘车,校车发车时间为上午8:30,下午2:30。监考结束后集中搭车返回康美校区。
康美校区,监考员提前20分钟到试卷收发室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当场次的监考教师必须全员到试卷收发室签到。
7.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安排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
8.任课教师应把好学生的学习过程质量关,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应在12月16日前将该部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
9.学生的重修课程考试和正考课程有冲突时,学生应先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并于考试前三天向教务处申请正考课程的缓考。
10.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教〔2019〕196号)文件,以下三类课程不安排补考:(1)非试卷形式考核的实践性、操作性课程;(2)通识教育选修课;(3)专业选修课。期末考试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考表。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补考同学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命题要求
1.同一课程号的试题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因特殊原因(卷库组卷、题库组卷、获批课程教改立项等)需采用不同试题进行考试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审核,并经开课学院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准备一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实验课的理论部分,准备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两套(A、B)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一般情况下,A、B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分,同一门课程近三年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分。
3.原则上每门课程的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确有需要,经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审批后可以增加或减少时间,并在试题上明确标注)。口试时间一般为每人不少于5分钟,操作类考试根据课程要求而定。
4.开卷考试(含一纸开卷)应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材料范围。
(三)试卷批改、整理和成绩录入要求
1.教师须在考后7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学籍系统(学籍系统网址:http://xjgl.mnkjxy.com/)。成绩录入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因成绩有误需要更改者,由任课教师填报《闽南科技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经开课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更改。
2.学生在课程修读或实践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成绩录入备注栏应按相应类别标记:
(1)获批准课程缓考的,备注“缓考”;
(2)被认定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备注“缺考”;
(3)事先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或参加考试但不交试卷的,备注“缺考”;
(4)被认定为考试违纪、作弊的,分别备注“违纪、作弊”。
3.系统默认学生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4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60%)两部分构成。任课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开学第1节课向学生公布的成绩构成比例调整各模块成绩占比后录入成绩。
4.教师按《期末试卷档案材料上交须知》的要求整理好期末试卷后交至各学院办公室秘书处,教务处每学期第3周安排专人到各学院完成已评阅试卷及考试材料的交接工作,并在试卷档案室完成试卷装订、上架存档。
(四)考试纪律要求
1.温书迎考期间,任课教师应认真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但不得暗示考试题目或划定考试范围,确保试题的保密性和严肃性。
2.学校通过标准化考场设备(视频监控)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加强考试管理,强化考风考纪建设。
3.各专业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考试文件,广泛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4.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携带有效证件不予进入考场。
5.手机应放入个人物品包,并按监考教师指示放到指定位置。
6.监考人员要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企图,要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违纪、作弊事实的,应当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收回其试卷并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和收缴作弊证据并拍照(如夹带纸条、手机、书本等),同时在《闽南科技学院考生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上详实记录违纪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及方式等内容,并要求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然后令其退出考场。若学生拒不签名,监考人员应在违纪作弊考生签名栏注明“拒签”字样。处理违纪作弊考生时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五)其他考试事宜
1.教务处不提供通用答题纸,请各出卷教师按照通用答题纸模板设置答题纸。
2.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应对试卷的命题内容、格式进行审查并签字。未经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审查签字的试题不予付印。
3.试卷经系主任/教研部主任签字后原则上不再修改或更换;确因特殊原因修改的需履行审批手续。
4.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根据《考试工作指南》开展。该指南将发布在教务处首页“考试管理”栏目下,包含试卷模板、出卷规范、阅卷规范、考核方案、成绩更改申请表、期末试卷档案材料上交须知、考试管理文件等内容。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