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试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质量,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院决定从2012届毕业生开始,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院按各本科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除外)学生数的10%抽取,样本的确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各系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检测指标分配及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2、各系推荐参评的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抽检。
3、各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加检测比例,教务部将分配子账户。
二、检测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测流程分为初检、复检与终检三个阶段。初检不合格的论文限期修改,并全部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论文限期再改,并全部接受终检。对已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检测时间安排如下:
初检时间:2011年12月25日
复检时间:2012年1月3日
终检时间:2012年3月1日
学院应在答辩前三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复检时间在第一次检测公布结果一周后进行,其它时间均不接受检测。
对个别本学期未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具体抽检时间,请各系提前与教务部联系后安排。
三、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即指毕业论文(设计)的某一章节与比对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在该章节中所占的比例)<25%,视为毕业论文通过检测; 25%≤R<4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抄袭行为;R≥4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10%,文字复制比高于10%者,取消其评校优资格。
2、学院统一抽检的论文,由教务部提供检测结果报告单,反馈给各系。
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对于检测结果认定文字复制比超过25%的论文,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论文学术要求,由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把关。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院教务部。
3、如经各系确认毕业论文疑似有抄袭现象,但不属于严重抄袭行为的,可由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须由系统再进行一次复检,重合百分比小于25%方可参加答辩,复检合格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4、如经各系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各系应该根据抄袭情节提出重新撰写论文推迟到2012年3月1日后答辩或推迟一年答辩等处理意见,报学院教务部。学生重新撰写的论文,须由系统再进行一次复检,重合百分比小于25%方可参加答辩。
四、检测材料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应符合《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为word文档。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122562005001,姓名:张三,论文题目: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思考,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122562005001_张三_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思考。为提高检测速度,请把毕业论文的封面、目录、英文摘要、致谢、附录等部分删除。
2、文件夹:各系汇总所抽检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分为两个文件夹。
①抽检毕业论文文件夹,以系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抽检的毕业论文word版文档;
②推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文件夹,以系名称_推荐院优命名,内含该系所有推荐学院优秀的毕业论文word版文档。
为方便检查,同时请各系上交毕业论文excel汇总表(汇总表格式同选题汇总表)。
五、其他
1、各系要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试行工作,提前做动员、告知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要求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向学生讲清“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要求,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否则检测系统将按抄袭处理。
2、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论文整体质量的高低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