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22〕46号
 
 
各单位:
现将《闽南科技学院课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          
           
 
 
 
 
 
 
 
闽南科技学院课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档案管理,提高教学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声像载体材料等均属课程档案。 
第三条 课程档案依照统一格式建设,包括汇编目录和归档范围。
(一)汇编目录包括:档案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总学时、学分、课程类别、课程性质、面向专业、课程负责人等。 
(二)归档范围包括: 
1.教学大纲;
2.课程基本情况表;
3.课程教学进度表; 
4.选用教材(封面、内页、底页拍照或者扫描)、教材选用申请表; 
5.考核方案(非试卷考试);
6.试卷命题质量评价和审核表;
7.考试样卷(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8.学生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 
9.课程教学总结; 
10.其它相关材料:如教案、讲稿、PPT、讲义、习题及辅导材料、线上教学资源的建设与运行数据等材料(电子版)。 
(三)采用交换学习、课程置换等形式开展的校企合作育人项目的课程,其档案归档资料由校方班主任负责单独建档,材料归档形式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纸质档案材料均以双面打印归档,试卷按学校规定格式8K纸打印,其余材料用A4纸打印;按“一课一学期一档”的原则归档;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学时相同的课程,要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使用,统一考核方式,统一建档一份,各教学班的教学资料累加归档,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分门别类整理,分卷、编码、装袋、归档;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学时不同的课程(如毕业班),应单独建档。 
第五条  课程档案安排专门地点,确保相关材料存放规范,方便查找,安全保密,并建立电子档案和目录。 
第六条  课程档案所有纸质归档材料应制作成电子版和课程其它电子版材料长期保存于二级教学单位专门移动硬盘。
第七条  课程档案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课程档案由二级教学单位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收集、整理、归档。系主任/教研部主任负责日常归档审核,教学秘书负责日常保管,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总负责。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评建办)定期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课程档案建设情况。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课程档案建设自查机制。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评建办)。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课程基本情况
2.闽南科技学院课程教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