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务处工作职责 |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和教学管理制度文件,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专业设置论证、申报和调整工作,及时推进专业结构的优化更新,组织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实施。 3.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工作;负责各类教学项目立项、管理、验收及教学成果的评定、奖励、推荐与推广。 4.负责学校教学日常运行管理,实施全校教学计划,完成课表编排、学生选课、调课、停课、教室调配等日常管理。 5.负责全校性的考务工作,组织计算机、英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各类社会性考试;负责考试违纪认定。 6.负责全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开展学籍学历注册和休学、退学、转专业、转学等学籍异动管理。 7.组织开展日常教学检查、巡查,配合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完成各种教学数据的统计上报。 8.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开展校外实践教学项目的申报、审核、立项和过程管理,审核校企合作项目方案,负责专业实践、毕业实习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 9.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竞赛、教学评优评奖,协助做好新教师招聘、培训及转正考核,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10.组织制订全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协助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做好年度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购置方案,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协助信息技术中心做好全校公共教室、智慧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的建设与维护。 11.负责全校的教材建设与管理,负责自编教材立项、出版与使用管理,审核教材的使用,配合做好教材采购工作。 12.负责审核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核发超工作量课酬,负责非专任教师兼课和外聘教师兼课管理。 13.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管理,协调做好与教学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 14.负责编制学年度教学经费和各类专项经费预算,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15.负责部门网站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智慧教务管理和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 16.配合学工处做好招生计划核定和招生录取工作。 17.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Copyright 闽南科技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 闽ICP备050208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