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6号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为确保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总体教学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在校生2月25-26日报到,2月27日正式上课。第1-17周为教学周,其中1周为实训周(或机动),各专业的综合实训、课程设计、集中校外教学等安排在实训周完成;第10、11周,全校期中教学检查;第18、19周,全校期末复习考试。
二、补考(缓考)安排
上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安排在开学第1周穿插进行,各学院要通知学生登录学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告知学生按时参加补考(缓考)。考试结束后及时录入成绩,以免影响后续重修报名、毕业班学业审核等重要环节。具体考表另行公布。
三、开学初主要教学工作及要求
1.做好开学前准备。教务处、网络与数据中心、后勤管理处及各学院协同做好教师落位、课表落实、教学设施维护、教学软件安装、仪器设备调试、水电安全检查等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各系、教研部检查督促教师(含外聘、行政兼课)做好授课准备,提醒教师再次登录智慧教务小程序或学籍系统核对本人课表,确保上课班级、时间、地点不错不漏。
2.开展学期初教学运行情况检查。本学期课表正式发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教师第1周不得调停课。各学院要在开学第1天组织检查师生到课等情况,教务处会同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组织常规教学巡查,确保教学运行有序。
3.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院要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务所等单位在师生返校后开展爱国主义、心理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教育,引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
4.做好教材发放。教师用书安排在2月25日发放,学生教材安排在2月26日分批、错峰发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开展选修、补修和重修。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报名、课程补修报名安排在第2周办理。课程重修报名安排在补考结束后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做好毕业班学业情况预审核。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做好毕业班学业情况第二轮预审核,根据预审核情况,做好毕业班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等相关工作。
7.开展教研活动。各系、教研部及时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做好本学期教学进度表填报、上学期课程和试卷整理归档。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做好省级教学创新大赛和青年教师技能竞赛的报名工作和赛前辅导。
8.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各学院根据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和工作安排,组织广泛调研和讨论,形成调研报告。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