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83号
各学院:
为规范学生学籍注册管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依法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5〕1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级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助,各学院具体实施。
二、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各学院成立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组,复查要求:
1.复查新生档案材料。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考生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
2.复查专升本入学资格。核查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对专升本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存疑信息。
3.复查艺术类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相应学院应对艺术专业的新生开展专业测试。测试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重点监视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差异显著者。
4.复查新生身体状况。对新生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核查是否存在身体条件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有严重疾病患者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
三、对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各学院应做好相关信息记录,报教务处复核。
四、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并于10月22日前将学院审核签字后的《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表》(详见附件)交到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2236905@qq.com。
附件:1.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2.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