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54号
各年级专业: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附件1)的文件,2017-2018学年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现已开展。
1、奖励学分的认定时段: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以上奖励。
2、请下载《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汇总,并由相应指导教师签字后交至教务部戴细梅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847700959@qq.com。
申请表请于9月7日前报送至教务部,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不属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奖励不要填入表格。
2、奖励的学分可以申请置换为公选课、创新创业、专业选课等相同学分的课程,并按照对应成绩录入。
3、须附上参赛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核验完退还)、复印件。
附: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参加互联网+比赛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务部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