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117号
各学院:
为保证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级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助,各学院具体实施。
二、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各学院成立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组,复查要求:
1.复查新生档案材料。核查新生纸质档案中材料是否完整,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上的信息与纸质档案内信息是否一致。
2.复查新生的有关资格和证明材料。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复查新生身心状况。对新生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核查是否存在身体条件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有严重疾病患者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对新生进行全面心理素质测试,核查是否有心理有严重疾病的考生。
4.复查专升本入学资格。核查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对专升本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存疑信息。
5.复查艺术类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相应学院应对艺术专业的新生开展专业测试。测试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重点监视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
三、在复查过程中,若发现存疑情况,报教务处复核。
四、请各学院将复查情况总结,审核盖章后,于11月18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