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8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工作,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教〔2019〕196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核查、汇总本学院参军入伍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于3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
二、督促参军入伍学生及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办理保留学籍所需材料:
1.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入伍证明;
3.家长签字同意书。
学生因在部队无法本人办理的,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
三、参军入伍学生逾期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离校超过两周及以上的,教务处将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生名单的核查上报工作,及时通知学生按要求办理手续,切实保障参军入伍学生权益。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参军入伍学生名单汇总表
2.闽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