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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新生学号、教学班编制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点击:

教务〔2023〕90号 


各位新生辅导员:

为了便于新生管理,请新生辅导员编制2023级新生学号和教学班,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学号一律按录取专业编制(详见附件),其中“ⅹⅹⅹ”为流水号;教学班按照规定班数、人数进行分班。

2.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未报到学生不编制学号。

3.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的学生按照新生要求编制学号和教学班。

4.学生学号一经确定在校期间不再改变,请辅导员老师在编制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核对,确保学号准确无误。

5.请各辅导员老师将已编制好的“学号”和“教学班”填入教务提供的《2023级新生名单》电子文档中相应字段内,其余字段内容不要改变,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请在“学号”栏内填写“参军入伍”,未报到学生请在“学号”栏内填写“未报到”,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的学生,请将学生学号、班名、姓名补充进表,其余信息由教务负责补全。《2023级新生名单》电子版务必于9月11日前提交教务

 

附件:2023级新生学号编制、教学班分班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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