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2025学年度 第一学期
事项名称
复学
管理规定
《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 休学、保留学籍、复学”
(网址链接:http://jwb.mku.edu.cn/info/1021/4238.htm)
申报条件
第四十七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附医院诊断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医务所审查合格后办理复学手续。因精神疾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提供精神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以复学的诊断证明书和监护人的安全承诺书,经二级学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复学手续。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须持退役证原件办理复学手续。因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休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复学返校继续学习。
(二)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于期满前两周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二级学院申请复学,经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复学。未经批准复学者,擅自参加的学习活动及其取得的成绩无效。
(三)取消学籍、开除学籍、已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四)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取消复学资格。
申报材料
1.复学申请审批表;
2.复学申请书;
3.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文件;
4.因病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申请复学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证明;
5.因参军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申请复学须提供退出现役证。
6.因创业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申请复学须提供创业相关证明。
相关表格
复学申请审批表
表格下载: 复学申请审批表.doc
办理流程
填写复学申请审批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办结
办理部门
教务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电话:0595-86654341
Copyright 闽南科技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 闽ICP备0502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