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投身实践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学年毕业实习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以年级专业为单位,组织开展毕业实习及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的各专业。如:2012级英语专业。
2.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参与各类实习、实训、见习等实践教学指导或管理的系部负责人、专业教师、辅导员、系秘书、实验员等。
3.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 2015届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选指标
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6个(其中毕业班3个,非毕业班3个),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10名,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6名。
二、评选条件
(一)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1.重视实践教学工作。能够积极制定各类实习、见习、实验教学大纲,并不断修订完善,逐步形成与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各类实习、见习及实验工作开展有计划;负责人能经常检查各类实习、见习、实验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2. 持续建设实践教学基地。能根据本专业实践教学需要规划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和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功能;实习单位和场所,满足本专业实践教学要求。
3.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在实践教学体系中,注重实践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实践教学形式丰富;积极为学生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学生开放实验室,提供自主学习的环境;鼓励学生申报创新项目,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兴趣。
4. 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能规范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习、见习、实验等各类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教师能进行有效的指导,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践、实训的目的;管理规范,考核合理,形式多样,并能达到预期目标。
5.实践教学成绩突出。实践教学效果好,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实践教学改革方面成果突出,有特点,能及时总结,起到宣传示范作用。
(二)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2.在构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实践基地(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改革精神,贡献较大、成绩突出。
3.刻苦钻研业务,实践教学效果优秀,善于总结教学经验,在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上成绩突出。
4.在实践教学和实践场所建设、管理过程中,积极承担实践场所建设任务,勇于探索,成绩突出。
(三)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
1.已申报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
2. 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毕业实习的有关规定、实习大纲和计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3. 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扎实开展对实习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关心实习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了解和及时处理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实习单位和所在系(部)汇报有关情况,实习期间无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4. 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单位建立联系,已形成融洽的协作关系;
5. 毕业实习期间有到实习单位实地走访,并积极反馈实习单位相关意见;
6.积极开展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为建立和拓展专业实习基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三、推荐名额
各系可推荐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1-2个, 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1-2名;各系、部、中心可推荐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1-2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各系、部、中心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内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活动,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学院推荐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参评对象。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材料报送
各系、部、中心于6月17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申报材料“实践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实践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孔曜; 联系电话:0595-26990995;
电子邮箱:sjjxzdzx@mnkjxy.com.cn。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中心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
2.各系、部、中心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重视基层、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做好本次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rar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