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闽科教﹝2013﹞42号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评选表彰
2013届毕业实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践教学,鼓励和表彰在毕业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院决定在2013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开展表彰毕业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单位、毕业实习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组织毕业实习工作的系(部)、实习单位、参与毕业实习组织和指导的各系(部)教师、系秘书、毕业班辅导员及参加毕业实习的应届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毕业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以专业为单位)
(1)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人员组成合理,岗位职责明确;
(2)定期召开实习工作会议,具体研究、调度和协调实习工作,效果明显;
(3)系领导能有计划去看望实习学生,了解情况,切实处理好实习中
出现的问题;
(4)组织开展实习前的动员、培训工作和实习总结交流会,使指导教师和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实习结束后能很好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届的实习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5)实习制度健全,实习过程管理规范,实习资料齐备并及时归档;
(6)实习基地建设成果好,能满足专业实习的需要;
2、优秀实习单位
(1)实习单位具备满足学生毕业实习所必需的食宿、交通、学习、安全、卫生等条件;
(2)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的专业相对口,能满足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的各种要求,保证毕业实习教学质量;
(3)实习单位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纳入统一管理,并有专门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4)实习单位有为我院实习生提供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有为学生提供实习交流的平台;
(5)实习单位支持我院的毕业实习工作,在条件具备和生产允许的情况下,愿意接受我院学生到企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6)实习单位运作与管理规范,能满足专业实习的需要,并有加强校企深度共建的意向。
3. 毕业实习工作先进个人
(1)与毕业实习工作相关联的老师均可参加毕业实习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2)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毕业实习的有关规定、实习大纲和计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3)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扎实开展对实习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关心实习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了解和及时处理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实习单位和所在系(部)汇报有关情况,实习期间无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4)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单位建立联系,已形成融洽的协作关系;
(5)毕业实习期间有到实习单位实地走访,并积极反馈实习单位相关意见;
4.优秀实习生
(1)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2)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实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选程序
(1)各系(部)在总结和评选的基础上经各系(部)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按规定名额向学院推荐。
(2)各系必须在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之前向教务部实践教学指导中心报送相关推荐表和申报材料(毕业实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优秀实习单位推荐表、毕业实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优秀实习生推荐表、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优秀实习生实习手册复印件),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无异议则评选结果生效。
2.推荐名额
(1)实习工作先进集体各系可报送1-2个专业参评,获先进集体的总数不超过参加毕业实习专业数的20%。
(2)优秀实习单位由各系(部)进行推荐,各系可根据实习走访检查及平时的联系情况,报送1-2个实习单位参评。
(3)毕业实习工作先进个人由参与毕业实习工作的各相关系(部)进行推荐,各系(部)可推荐2名;
(4)优秀实习学生的推荐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5%;
四、表彰和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实习单位,学院将颁发“优秀实习单位”牌匾。对优秀实习生授予“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并记入本人档案,优秀实习生的实习案例将作为典范在院报给予宣传报道。
附件:
1.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实习单位推荐表
3.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5.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备注:相关附件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部网页“下载中心”以供下载,不再随本通知下发。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实习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 评选 通知
主送:各系、部
抄送:院领导 院办 学工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3年5月13日印发
教﹝2013﹞42号文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