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118号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学校毕业实习有关规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邱永渠
成 员:(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王咏今 王育海 刘武强 刘 标 孙文缘 吴永进 苏清山
张燕斌 周亦珠 郑宝乐 禹谢华 郭震宁 徐俊东 戴玉梅
秘 书:苏媛媛
毕业实习工作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工负责,共同实施。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2023届毕业生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4月23日期间进行毕业实习,各学院应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毕业实习大纲制定实习方案。
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毕业生需提前离校实习的,须向所在学院办理提前实习手续方能离校实习。
三、实习形式
(一)如疫情防控要求允许,毕业实习以集中实习(学院安排实习单位)和分散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线下实习方式进行,鼓励有条件地专业增加集中实习的比例。
1.集中实习 实习地点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有实习带教经验、能妥善安排师生食宿的单位。各学院可联系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安排集中实习。
2.分散实习 分散实习的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定。
(二)如疫情防控条件不允许开展线下实习,各学院应灵活调整实习方式。
1.在毕业实习活动开展前,各学院须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的摸底、梳理工作,预判疫情防控可能对毕业实习工作造成的影响。
2.各学院可根据教学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时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毕业实习的教学形式、内容和考核要求,鼓励学生通过线上实习的形式撰写专业综合社会调查报告、依托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开展线上实习,采取酌情调减毕业实习教学内容等方式,并安排教师做好在线辅导、答疑及学生实习跟踪工作。
3.对下学期开学初因疫情防控因素无法按期返校的毕业生,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按照一院一策或个性化精准指导原则,尽快为学生制定新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正式开学后,由学院统筹安排实习,确保4月中旬前完成毕业实习。
4.毕业班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参加集中实习的,经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学生在居住地参加有实习课程内容的相关活动,替代实习课程,或安排可以替代实习环节的线上课程供其修读,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省内低风险区域开展,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动态调整)开展工作。
(一)各学院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实习工作相关事宜,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保持与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的联系,走访、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2.选派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实践经验且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管理工作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或实习指导工作。
3.在12月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任务、实习要求,对学生进行实习方法指导,讲清楚实习期间应该完成的工作内容及注意的各种事项。
4.学生实习结束后,召开实习生座谈会。
5.按要求妥善整理保管学生实习手册(包括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记录、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等实习资料。
(二)指导教师
1.集中实习的带队或指导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并提前到实习单位落实学生实习和生活安排相关事宜。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交流,争取实习单位的协作指导、帮助,密切学校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实习结束后要提交实习工作总结。
2.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要汇总所带学生的《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中),上交至本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3.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利用电话、QQ、微信、E-mail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
4.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平时考查与指导,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及时报告学院,以便迅速做出处理。
5.收集、整理所带学生的实习材料。
(三)实习学生
1.分散实习学生,需填写《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中)(A4纸单面打印)并及时上交指导教师(含电子版)。在落实实习单位一周内,需填写《闽南科技学院毕业实习单位联系表》(附件3中),并将电子文档发给指导教师。
2.与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汇报实习的基本情况。
3.填写实习记录、实习作业,做好实习工作照片的采集,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4.实习结束时,请实习单位对《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3中)中:“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纪律表现”这三项作出初评鉴定,该表格一式两份。
五、成绩评定
各学院结合《闽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规定》和各自专业特点确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日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六、实习经费
实习学生补贴按每生150元标准划拨至各学院,各专业实习材料上交完整后予以发放,未参加毕业实习学生不发放补贴。毕业实习走访产生的费用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由各学院提出申请,据实报销。
七、其它事项
1.2023年2月24日前,各学院提交2023届毕业实习教学大纲(附件2)。
2.2023年4月24日前,指导教师汇总学生的实习材料。
3.2023年4月28日前,各学院报送毕业实习座谈会纪要、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1)、毕业实习总结等三份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资料。
4.2023年5月8日前,各学院报送实习工作总结,含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汇总填写《闽南科技学院 届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4)。
5.为方便开展工作,教务处将另发一份《2023届毕业实习需上交的材料清单》(各学院秘书毕业实习工作指引)至各秘书处。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XX届XX专业毕业实习材料”为文件名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到邮箱181424964@qq.com。
6.2023年4月1日-15日期间,请各学院秘书到教务处领取学生实习手册封面。
7.教务处联系人:苏老师,电话:13599108190。
附件: 1.闽南科技学院 届 学院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
2.闽南科技学院 届 学院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模版)
3.闽南科技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手册
4.闽南科技学院 届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