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13〕137号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系:
我院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已开始,采取校内开展和校外开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工作按照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校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4届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做如下布置:
一、总体要求:在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由合作单位提供选题,指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统一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档案。
二、毕业论文开展时间:2013年11月9日-2014年1月17日。
三、毕业论文过程督导:教务部、相关系各安排一位老师负责与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合作单位沟通,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毕业论文(设计)规格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整理等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跟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进展情况,掌握进度,并督促合作单位做好进展情况记录。各系应切实加强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督导,确保论文质量。
各系要向教务部报备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进度安排表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答辩安排:
1、在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由合作学院统一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相关系派出教师参与答辩组或进行答辩工作巡视。
2、在合作企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人数较多的,原则上由合作单位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相关系派出教师共同参与答辩组。
3、在合作企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人数少,又较为分散的,可安排学生在校内开展论文答辩,邀请合作单位指导教师到我院参加答辩工作。
4、无正当理由和客观原因,造成本人在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终止或未完成任务,不得参加论文答辩。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时间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灵活安排,但答辩成绩最晚必须在2014年5月11日前提交教务部。
五、交通与食宿安排:
1、到福建师范大学合作学院(223人)、由学院统一安排车辆送达福州。
出发时间:2012年11月9日上午8:00。
学院出发地点:学院社区门口。
福州下车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到其他企事业合作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于2013年11月11日前自行到合作单位报到。学生可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凭车票报销单趟交通费用。
3、到福建师范大学各合作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由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商,统一安排学生住宿及食堂就餐卡、图书馆查阅资料手续的办理。
到其他企事业合作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由学院与合作单位协商,妥善、协调解决学生住宿问题。
六、学生日常管理
1、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由合作单位和学院双方共同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离校前,各系应做好动员和论文布置工作,并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3、到福建师范大学各合作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由学院派出专职辅导员,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轮流值班,配合合作学院共同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七、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督导:王銮钦 15005903809
2、学生管理:刘键 13559568366
3、后勤车辆调度:周朱灿18965765765
4、生命科学与化学系:
方幼兰13665968528 戴玉梅15392263989
刘蒙佳15880984056
5、光电信息科学系:
杨文琴15905960062 张荣辉15259436397
6、物联网工程系:陈琼莺 0595-26995552(系秘书)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托给合作学院指导
毕业论文学生人数统计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3年11月3日
主题词: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 通知
主送:各系
抄送:学工部 后勤管理部 财务部 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合作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3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托给合作学院指导毕业论文学生人数统计
合作单位(企业) |
专业 |
男生数 |
女生数 |
总人数 |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
47 |
3 |
50 |
电子信息工程 |
70 |
11 |
81 |
化材学院 |
应用化学 |
17 |
4 |
2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 |
20 |
10 |
30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工程 |
16 |
6 |
22 |
食品科学 |
10 |
9 |
19 |
合计 |
180 |
43 |
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