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18号
为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双导师制”工作管理,现对“双导师制”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如下:
一、双导师适用范围
本校初级职称的教师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指导论文;校内教师可以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企业导师联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双导师署名顺序
双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署名两人,由署名第一位的教师负责(教育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仅填报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无法填报)。
三、工作量计算
署名第一位的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署名第二位的指导教师工作量计3课时/篇。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包括:选题、开题、撰写、修改、评阅和答辩等全部论文指导和工作环节。
本办法适用于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计算。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