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21〕53号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组织修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闽科院 教〔2010〕150号),现将修订后的《闽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闽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3日
附件
闽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提高、检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基本手段。
第二章 目 的
第二条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训练,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二)培养学生正确的研究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对文科专业学生还应注重培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三)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科学计算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实际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文字、口头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三章 组织领导及相关职责
第三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统筹管理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问题;
(二)制定、修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
(三)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过程管理,进行质量监控,如抽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的工作质量;
(四)审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四条 各学院工作职责
(一)成立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实施;
(二)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诚信教育,开设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讲座、课程等;
(三)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四)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组织学生选题,审查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五)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特别是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答辩环节);
(六)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制定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审定各专业答辩小组成员,落实答辩地点;
(七)负责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管理;
(八)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九)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第五条 系(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格(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等)、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二)向所在学院报送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三)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四)组织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加强质量管理;
(五)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资料(含电子版),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学院。
第六条 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学生选题、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二)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调研、实验、加工、上机运算等准备工作;
(四)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实验,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当所指导的学生进度严重滞后、预判无法正常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及时向教研室和学院汇报,由学院向学生本人提出警示;
(五)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和评分,评语要明确、具体、有针对性,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字数不少于150字;
(六)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工作;
(七)按时录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八)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的个别指导不能少于 6 次,并作指导记录。
第七条 学生的职责
(一)本科生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不含毕业实习),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认真学习和遵守学校、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
(四)在开题及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前广泛查阅参考资料,了解学术研究进展,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工作;
(五)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开展本论题的意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效果等。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六)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交流,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养成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既定的内容和进度独立完成论文(设计),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
(七)撰写毕业论文做到数据准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严格按照学术规范进行;
(八)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调查和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遵守现场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九)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需请假的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类型
文理科专业以科研论文为主,工科专业以工程设计为主。艺术类专业可撰写毕业论文,亦可进行毕业设计。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四学年,时间不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原则上文科专业不少于8周,理工科专业不少于10周。毕业论文(设计)可与毕业实习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在不影响现行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提倡尽早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应于第七学期内确定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完成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应在第8周前完第一次答辩,第10周前完成第二次答辩。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一般应包括:①学生选题;②收集资料、做开题报告;③下达论文(设计)任务;④拟订工作方案、技术路线及工作进度;⑤开展实验(设计)或实际调研等;⑥撰写论文(完成设计);⑦中期检查;⑧指导教师审阅论文(设计),并提出修改意见;⑨论文(设计)评审、答辩、评定成绩;⑩文件归档、总结等。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师生比
担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指导人数不超过4人),应配备1名高职称教师参与共同指导。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理工艺科专业不超过8人,其余专业不超过10人。其中,应用化学专业不超过6人,该人数含跨专业指导人数。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企事业工程管理技术人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一)选题应与生产实践、科学前沿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尽可能选择与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每年选题更新率要超过50%,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要超过50%。
(二)选题应以中、小型为主,论文(设计)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既不使学生承担的任务过重,又不因任务过少,达不到训练的基本要求。
(三)选题应保证类型的多样性,必须每生一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若课题过大,确需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完成的,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且毕业论文(设计)要分开撰写,并标明学生在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任务及其在整个课题中的贡献。
(四)在选题方式上实行指导教师和学生双向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及实习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题目。学生所拟题目应符合教学基本要求,与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学生自拟题目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同意和学院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选题程序: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教研室(系)审查→学院复核→公布题目→师生双向选择→教研室合理平衡→汇总填报情况登记表。
(六)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确需改变选题的,须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一)观点明确、论证严密、数据正确、结论合理、层次清楚、文字通顺、图表清晰,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涉及到他人的观点、数据或计算公式的要标注出处,明确列出引注或参考文献。毕业论文(设计)字数视专业情况而定,文理科专业一般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专业不少于3000字。
(二)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范格式写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统一采用A4复印纸打印,并提供WORD格式文档(文件名为学号.DOC)。打印格式参照《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学生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整套材料要求按照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表先后顺序装订。毕业论文(设计)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有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第五章 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十四条 答辩要求
(一)各学院要设立答辩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分设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以上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不少于5人,答辩小组不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主任应具有正高职称。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即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二)每个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前,学生必须将毕业论文(设计)送交答辩小组评审。
(三)初评成绩为“优秀”的论文(设计)以及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评分成绩差距超过10分以上的论文(设计),应组织二次答辩。
(四)答辩情况要有专人记录,然后由答辩小组共同商定答辩成绩并填写相关的评语。
第十五条 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5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20%。90分及以上为“优”; 80分至89分为“良”; 70分至79分为“中”; 60分至6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参加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二次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为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不按各部分评分比例)。
(二)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答辩评审参考标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论文(设计)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
第六章 质量监控与保障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校、学院分别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总结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七条 要注重发挥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的作用,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应着重做好选题、中期、答辩三个阶段的检查工作,并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或工作总结。
第十八条 学院要切实保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题目来源、指导教师配备、经费投入与来源渠道、查阅资料、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学生就业工作的安排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优质高效有序地完成。
第十九条 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风建设,积极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剽窃、买卖论文和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条 奖惩机制
(一)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对不能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和学院的安排,严重影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或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未能严格审核,导致出现明显的论点、论据错误、质量低劣的指导教师,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与历届或本届学生雷同,造成抄袭现象;或未能对学生的舞弊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制止,默许或纵容学生弄虚作假的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凡在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或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者,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记,并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为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指导教师予以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 建立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保存五年以上,并把论文的电子文档汇总制成光盘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长期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并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专业认证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 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闽科院 教〔2010〕150号)同时废止。
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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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及要求 |
完成时间 |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 |
(一) |
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1.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由系(教研室)组织教师拟题,拟题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报各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2.确定题目,各学院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做好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动员工作。 3.学生报名,选定题目,各学院汇总报表,报教务处备案。 |
第六学期 期中 |
(二) |
师生沟通课题任务。 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管理办法,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为开题做准备。 |
第七学期 第3-4周 |
(三) |
进行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文献做好开题报告 (要求书面,含方案论证、设计思路、进程计划等),各学院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抽查。 |
第七学期 第5-6周 |
第二阶段(中期工作) |
(四) |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各学院随时了解、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学院毕业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
第七学期 第7-14周 |
(五) |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各学院做好记录及中期检查自评报告,教务处组织检查。 |
第七学期 第15-20周 |
第三阶段(后期工作) |
(六) |
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指导教师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令其修改直至重做。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答辩资格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
第八学期 第6-7周 |
(七) |
教师审阅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前一周,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后,交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委员会小组。 |
(八) |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审阅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为答辩做好准备。 |
(九) |
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并做好答辩记录。答辩日程安排通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 |
第八学期 第8周 |
(十) |
成绩评定。 各学院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成绩审定和统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时报送教务处。 |
答辩后立即进行 |
(十一) |
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和推荐工作。 每个专业按每30个学生推荐1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推荐表并报送有关材料。 |
第八学期 第10周 |
(十二) |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如实填写有关工作总结报告表。各学院书面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
第八学期 第11周 |
(十三) |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样检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
第八学期 第11周 |
(十四) |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管理。 各学院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资料,由各学院负责整理归档,上交教务处。 |
第八学期 第12周 |
备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三个阶段时间安排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闽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学院: 专业:
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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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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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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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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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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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开展本课题的意义及工作内容: |
二、 课题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进度: |
三、 课题预期达到的效果: |
四、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不够填写可续页
闽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学院: 专业:
论文(设计)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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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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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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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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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阅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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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设计)摘要: |
指导教师 评分 |
评阅教师 评分 |
答辩小组 评分 |
综合评分 |
二次答辩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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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______________ (百分制); ______________(五级制)。 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比例(指导教师50%,评阅人30%,答辩小组20%)折算成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
2.参加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的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成绩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不按各部分评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