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14〕116号
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的实践教学水平,提高实践教学成效,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实践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2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包括:
1、课程见习(可以是本专业教学计划中某一门具体课程的实践,也可以是多门课程的综合实践。如参观与专业培养方向相关的单位);
2、专业实践课程(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践环节课程,如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野外写生》、《服装市场调研》等课程);
3、观摩见习(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为期一周的实践环节课程,如《专业调查》、《就业调查》等)。
三、申报要求
1、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必须紧密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本专业教学计划表中的相关课程进行申报;
2、课程见习项目必须体现在本学年所开设的具体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中;
3、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必须由专业老师亲自带队指导;
4、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必须经过系、部审核,学院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部备案方可获得经费支持;
5、实践教学活动项目申报时须附上实践教学活动的整体工作计划;
6、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必须提交相应的实践教学报告及实践活动照片(电子版)3张以上。
四、申报及报销流程
1、表格领取:可到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实践教学登记表》及《实践教学报告----参考格式》或到教务部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办公室找黄孔曜老师领取;
2、表格填写:专业教师填写《实践教学登记表》,经系签署意见后交系部秘书处,秘书汇总后送交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报送院领导审批;
3、项目公布:项目获批后,由教务部实践教学指导中心负责公布,并通知获准立项的实践教学活动负责人;
4、项目结题上交材料:
实践教学活动结束一周内,各专业学习委员负责提交以下材料:
①实践教学报告1份发送至sjjxzdzx@mnkjxy.com.cn(电子版);
②实践活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sjjxzdzx@mnkjxy.com.cn(照片3张以上);
③差旅单(带队老师在“报销人”栏签名,车票必须为正规发票,有两个章、双人签名,包车发票户名统一署名“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④学生负责人建行卡号复印件(署上年级、专业、姓名、联系电话)。
各专业学习委员持以上③④两项完整资料,交至教务部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办公室黄孔曜老师处,由教务部统一审核及办理报销手续,学期末由学院财务统一打入学生负责人卡上。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登记表
附件2:实践教学报告----参考格式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4年10月10日
主题词:申报 实践教学 通知
主送:各系、部
抄送:院领导,董事会,院办,学工部,财务部,后勤管理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4年10月10日印发
闽科教〔2014〕116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