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23〕15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和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将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第19-20周)进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段: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考表核对:12月6日-7日,所有任课教师务必登陆学籍系统,核对本人所任教课程的考试安排与本人的监考任务。
3.考表查询:12月8日起,师生可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或智慧教务查询考表。
4.试卷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试卷应在12月8日前同时提交教务处。
5.试卷核对:考试课程的主考教师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核对试卷。
6.试卷领取:
美林校区:(1)需搭车的监考员到校门口集中,发车时间上午8:20,下午2:20,下车后到润泽楼综合服务大厅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监考结束后材料交回润泽楼综合服务大厅后集中搭车返回康美校区。(2)无需要搭车的监考员上午8:40前,下午2:40前到润泽楼综合服务大厅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监考结束后材料交回润泽楼综合服务大厅。
康美校区:监考员上午8:40前,下午2:40前到明德楼2楼试卷收发室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监考结束后材料交回明德楼2楼试卷收发室。
7.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安排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
8.任课教师应把好学生的学习过程质量关,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应在12月8日前将该部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
9.学生的重修课程考试和正考课程有冲突时,学生应先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并于考试前三天向教务处申请正考课程的缓考。
10.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教〔2019〕196号)文件,以下三类课程不安排补考:(1)非试卷形式考核的实践性、操作性课程;(2)通识教育选修课;(3)专业选修课。期末考试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考表。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补考同学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命题要求
1.同一课程号的试题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因特殊原因(卷库组卷、题库组卷、获批课程教改立项等)需采用不同试题进行考试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审核,并经开课学院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准备一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必修课、专业方向课和实验课的理论部分,准备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两套(A、B)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一般情况下,A、B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分,同一门课程近三年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分。
3.原则上每门课程的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确有需要,经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审批后可以增加或减少时间,并在试题上明确标注)。口试时间一般为每人不少于5分钟,操作类考试根据课程要求而定。
4.开卷考试(含一纸开卷)应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材料范围。
三、试卷批改、整理和成绩录入要求
1.教师须在考后7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学籍系统(学籍系统网址:http://xjgl.mnkjxy.com/)。成绩录入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因成绩有误需要更改者,由任课教师填报《闽南科技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经开课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更改。
2.学生在课程修读或实践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成绩录入备注栏应按相应类别标记:
(1)获批准课程缓考的,备注“缓考”;
(2)被认定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备注“缺考”;
(3)事先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或参加考试但不交试卷的,备注“缺考”;
(4)被认定为考试违纪、作弊的,分别备注“违纪、作弊”。
3.系统默认学生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4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60%)两部分构成。任课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开学第1节课向学生公布的成绩构成比例调整各模块成绩占比后录入成绩。
4.任课教师按《闽南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完成试卷上架归档等工作。
四、考试纪律要求
1.温书迎考期间,任课教师应认真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但不得暗示考试题目或划定考试范围,确保试题的保密性和严肃性。
2.学校通过标准化考场设备(视频监控)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加强考试管理,强化考风考纪建设。
3.各专业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考试文件,广泛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4.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携带有效证件不予进入考场。
5.手机应放入个人物品包,并按监考教师指示放到指定位置。
6.监考人员要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企图,要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违纪、作弊事实的,应当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收回其试卷并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和收缴作弊证据并拍照(如夹带纸条、手机、书本等),同时在《闽南科技学院考生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上详实记录违纪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及方式等内容,并要求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然后令其退出考场。若学生拒不签名,监考人员应在违纪作弊考生签名栏注明“拒签”字样。处理违纪作弊考生时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五、其他考试事宜
1.教务处不提供通用答题纸,请各出卷教师按照通用答题纸模板设置答题纸。
2.命题人需填写《闽南科技学院试卷命题质量评价和审核表》(附件1),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应对试卷的命题内容、格式进行审查并签字。未经系主任/教研部主任审查签字的试题不予付印。
3.试卷经系主任/教研部主任签字后原则上不再修改或更换;确因特殊原因修改的需履行审批手续。
4.外聘教师期末试卷提交请按照《关于外聘教师期末试卷提交的通知》(教务〔2021〕130号)(附件2)执行。
5.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根据《考试工作指南》开展。该指南发布在教务处首页“考试管理”栏目下,包含试卷模板、出卷规范、阅卷规范、考核方案、成绩更改申请表、期末试卷档案材料上交须知、考试管理文件等内容。
附件: 1.闽南科技学院试卷命题质量评价和审核表
2.关于外聘教师期末试卷提交的通知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