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教〔2025〕70号
各单位:
教学成果是教育教学综合性改革的标志性体现,为进一步总结教学先进经验,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推荐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教学成果奖包括本科和思政课2类。
(一)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评审范围为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教育。
(二)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
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机构,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其中思政课类教学成果仅限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以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名单为准)申报。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近年来国家、省或校级立项的教学改革立项的直接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将从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三、评审名额
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评审过程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获奖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决定。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应积极盘点摸排,并在学院内部进行充分研讨,遴选建设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教学成果项目,提炼出拟申报的成果选题,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项。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简要填报成果选题,以便于学校掌握申报情况;第二阶段各学院正式填报成果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二)评审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一线规则。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三)学校评审
各学院提交正式申报书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表决,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表彰。
五、申报材料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选题报告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
(二)2026年3月9日前提交正式申报书(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WORD和PDF两种格式(纸质不装订,不超过40页);
(三)支撑材料(要汇总一份电子版为WORD和PDF两种格式,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纸质材料不超过60页):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重要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2.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3.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不要装订、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
联系人:李佳 电话:0595-86654341
邮 箱:jwc@mku.edu.cn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2026年教学成果奖选题报告书
2.闽南科技学院2026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闽南科技学院202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