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新闻宣传中心、团委、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教务部、科研部、学工部、后勤管理部、人文艺术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调查的通知》(闽教办体〔2017〕41号),为编制《2017年度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请各单位全面开展美育工作自我评估,按照《XXX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框架要点》《福建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指标体系》《福建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及数据。《2017年度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时间点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福建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中各分表的数据则按相应表格指标说明的时间节点来填写。
因文件下达的时间紧,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将《2017年度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相关材料及支撑数据的纸质文本(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 (邮箱:250080271@qq.com)。联系人:王丽华,联系电话:15959535648。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调查的通知(闽教办体〔2017〕41号).doc
附件2: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框架要点及责任分工.doc
附件3:美育工作发展监测报告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doc
附件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69 号).doc
附件6:福建省普通高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数据采集表.xls
教务部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