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已于2017年2月4日颁布,将于2017年9月1日施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教务部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启动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形成了我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关于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管理及课程修读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文件。
现面向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征求对上述管理文件的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6月25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教务部。
联系人:黄文颖
联系电话:86654341
电子邮箱:hk530@mnkjxy.com.cn
办公地点:办公楼一楼教务部
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说明.doc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
5.关于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管理及课程修读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6.《关于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管理及课程修读规定》修订说明.doc
7.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8.《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说明.doc
教务部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