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学日历:
 

2024-2025学年度  第一学期  

教学周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2017年有关通知及《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0)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17年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名额分配

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我院可推荐省级2个)

2.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我院推荐省级3门)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试点专业1项、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没有适合项目可以不推荐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对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0号)》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2.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18日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或附件3,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叁份及电子材料报送教务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标, 15980054115,邮箱:23125072@qq.com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

1.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且应为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项目原则上应以具体专业为依托,主要包括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建成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专业点,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

1.申报主要针对专业核心课程。申报的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2.课程负责人必须要具有副高级(包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建设团队要有良好合作精神,结构合理。

3.申报课程在申报阶段要附上课程原有基本资源(课件、教案、大纲等)以及已有拓展资源,并在申报书中予以罗列。

4.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所交的教学资源非本人原创内容的必须注明相应的参考文献及教材,来自网络的资料,也需要注明资源来源。

5.申报成功后,项目组要注意建设课程相关教学资源的电子存档、资料保存,随时备查,并在实际教学中予以应用。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4.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7年628日

Copyright    闽南科技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  闽ICP备0502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