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51号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及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请各学院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教〔2019〕196号)、《闽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闽科〔2025〕70号)的要求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审核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学分。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方向课程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学分。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选修课(拓展)必须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通识选修课必须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5.2022级普通本科第二课堂必须修满6学分。
6.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必须达标。
7.是否正处于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留校察看处分解除后,方能毕业)。
(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内容
1.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按《闽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不符合毕业条件者;
(2)毕业论文(设计)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4)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三、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22日前 | 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毕业管理-学分要求管理,核对2026届各专业毕业生应修学分。 |
6月5日前 |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 |
6月1日-6月12日 | 1.各学院根据《毕业生审核操作步骤》,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 2.报送经教学秘书审核签字的《2026届毕业学生名单》和《2026届暂不毕业学生名单》,并附上电子版; 3.报送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最后审定签字的《2026届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2026届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并附上电子版; 4.报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章后的《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学士学位审批表》。 |
6月15日前 | 1.学院打印毕业生成绩卡2份,送教务处盖章后,1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1份归档至校综合档案室; 2.学院打印毕业生学籍卡片1份,经学生签名确认,学院、教务处盖章后,统一归档至校综合档案室。 |
6月17日 | 召开我校2026年6月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评审会议。 |
6月23日 | 二级学院集中领取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材料。 |
四、工作要求
毕业资格审查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学院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查及存档工作。特别是对转学、复学、转专业、留级、延期毕业、更换姓名、受处分等特殊毕业生要进行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联系人:龚老师,电话:0595-86654341。
附件:1.2026届毕业生应修学分表
2.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学士学位审批表
3.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操作步骤说明
4.2026届毕业学生名单
5.2026届暂不毕业学生名单
6.2026届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7.2026届毕业生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