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闽科 教﹝2013﹞101号
各系:
为了加大对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决定对2013年本科质量工程项目预拨专项建设经费(具体名单见附件1)。本科质量工程专项建设经费实行学院统筹安排,分年度分批分期拨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根据本次预拔的项目实际建设经费,重新填报经费预算表。学院将对经费预算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经费控制卡,本年度下拨80%的建设经费。根据项目中期建设评估情况,完成计划任务的,下达年度预算剩余的20%;未完成计划任务的,不再下达年度预算剩余部分,由学院收回。(经费预算表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项目组自留,一份提交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送教务部)。
2.“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根据本次预拔的项目实际建设
经费,重新填报经费预算表。学院将对经费预算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经费控制卡,下拨70%的建设经费;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再下拨剩余的30%建设经费。(经费预算表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项目组自留,一份提交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送教务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上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后(项目合同书为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项目组自留,一份报送科研部),项目资助经费分阶段下达,分别在项目启动和中期检查后各按资助金额的50%支付。科研部将视项目研究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第二阶段的资助。
4.“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的运行与管理由学院教务部负责,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zfzh01@163.com。联系人:曾富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运行与管理由学院科研部负责,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mnkjxyky@mnkjxy.com.cn 。联系人:谢勇武。
5.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发票,填写“经费开支申请单”,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凭单到财务部报销。
6.各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厉行节约,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
7.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不得随意调整。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由项目原负责人(项目原负责人已离职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材料需报备项目管理部门。
8.请各系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使项目建设与研究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附件:1. 预拨2013年“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一览表
2.“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审批表
3.“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经费预算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教务部 科研部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预拨 经费 通知
主送:各系、部、中心
抄送:院领导 院办 财务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3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