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93号
各学院:
根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闽科教〔2019〕196号)第八章第四十七条规定,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于期满前两周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二级学院申请复学,经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复学。
请各学院认真核查《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休学期满学生名单》(详见附件),逐一通知相关学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复学手续,并于9月16日前将学生核查及手续办理情况汇总反馈至教务处。
依据《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五十一条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且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学校将按规定作拟退学处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送达拟退学告知并核实情况
各学院须向逾期未复学学生及家长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明确告知拟作出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及政策依据,并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与申辩。告知工作必须开展电话告知,同步辅以线上告知和信函告知两种方式实施,全过程须留存完整有效记录备查。
(一)电话告知。由辅导员与学生及家长电话沟通,详实记录通话时间、沟通内容,可用文字记录,记录材料须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二)线上告知。通过短信、QQ、微信等线上渠道,将《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拍照发送至学生及家长,并完整留存发送、沟通记录。
(三)信函告知。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妥善保存邮寄单据,督促学生寄回回执单归档留存。
若学院确实无法与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须汇总相关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公示满10个工作日,即视为完成告知。
二、材料报送与审批流程
各学院整理填报《闽南科技学院学生退学呈报表》,汇总相关佐证材料后,依次报送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最终由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休学期满学生名单
闽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