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院期中教学检查过程中,教学督导组抽查上学期期考试卷的结果表明,教师在评卷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尤其是统分计分错误较多。根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学位授予权评估的工作安排,现决定对上学期期末试卷进行全面复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复查试卷的要求 1、试卷复查分为教师自查、教务部工作人员和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抽查。 2、各教研室以及任课教师必须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复查工作一次性顺利完成。 二、复查试卷的范围 2010-2011第1学期所有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试卷。 三、教师自查试卷的要求 1、教师抱着客观、细致,对学校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查试卷。要敢于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逃避、不存侥幸心理,认真填写《教师自查试卷评价表》(附件1)。针对教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请进行认真整改,学院不做教学事故认定或处理。 2、对各门课程试卷构成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复查,如实记录试卷的质量问题。对试卷计分、统分、复核栏等进行规范。 3、试卷自查要以成绩单上的成绩为准,若成绩单上的成绩与试卷卷面成绩不符时,应调整卷面上的分数,并在所有改动处签字。原则上成绩单的成绩不要更改,分值相差5分及以上的应报教务部审核后对学籍管理系统登录的分数和成绩单上的成绩进行更改。 4、对试卷评分情况的复查应根据各门课程试卷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进行。 5、对试卷核分情况的复查应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要核对试卷各题的分数之和与试题总分(100分)是否一致,另一方面要核对试卷各题所得分数之和与总得分是否一致。 6、试卷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是评阅试卷的依据,评卷教师必须认真检查。当某份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出现错误时,请使用红色签字笔加以改正并说明,并按试题顺序在《教师自查试卷评价表》中如实记录出现的错误。 7、《试卷分析》主要包括对试题构成、成绩分布、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以及对该课程教学和课程考试工作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8、各教学单位要对试卷复查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各任课教师要在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所有试卷的自查工作。 9、教师自查结束后,教务部和教学督导组将进行抽查,抽查过程过依然发现较严重错误者,学院将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规定》进行事故认定和处理,并进行全院通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二Ο一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学期 试卷复查 通知 主送:各教学单位 抄送:院领导 教务部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1年6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