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院 教﹝2011﹞58号 各系、部: 根据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课堂教学工作原则上应于2011年6月10日(周五)前结束(2008级服装设计与工程应于2011年6月17日前结束)。需教务部统一组织考试的考查课科目(附件1),请任课教师于2010年5月23日前报送学院教务部,以便安排考务事宜。2011年6月13日至7月1日(2008级服装设计与工程于6月20日至7月1日)进行期末复习考试,期末考试由教务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晚上7:00~9:00。主考教师必须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部核对试卷。监考教师于每场考试前30分钟到教务部领取试卷和考场记录单。 二、考试是学院期末的中心工作,各系、部应加强领导,各任课教师应在本学期结束授课任务后进行复习指导,切实安排好温书迎考工作。各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要求,在考前三周作好试卷命题设计(考试试卷格式及管理见附件2)。各科命题要难易适中,可根据专业、课程的特点,采用开卷、闭卷等多种形式。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公共选修课考核准备一套试卷,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实验课的考核应同时准备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各套试卷均应含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格式不符合要求或二套标准卷不全的教务部不予接收。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必须填写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评分方法等,见附件3)。 三、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规范批改试卷,并认真复核学生成绩,确认无误并由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核签字后,请于考后5天内进入学籍系统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请老师们按百分制录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缺考或缓考的学生必须在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栏中注明,系统默认学生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和考试成绩(占70% )两部分构成。若要更改成绩构成,请到教务部说明,并在纸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学生成绩由教务部统一公布,任课教师不得提前将考试成绩告诉学生。 从本学期开始,学生的重修、补考成绩由各任课教师自己录入系统。 学籍系统网址:http://xjgl.mnkjxy.com/. 四、严格考试纪律是院风学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及各专业辅导员、班主任要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考试考场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监考人员守则》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考场规则》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广泛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并严格执行。 五、严格考场管理,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各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考试违规作弊认定办法》。考试过程中,发现违规作弊者,要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经考场巡视人员签字后上交教务部。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违反规定者,将视情况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办法》进行教学事故等级认定。考试考查科目,每门课的任课教师为主考教师,是考试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当场清点、按顺序整理试卷,填好考场记录单,确认无误后交到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交任课教师批改。 六、本学期有重修课程的学生直接参加相应年级的期末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教务部安排。相关任课教师应把好重修学生的学习质量关,重修学生应于2011年6月3日前到教务部核对重修考试名单,并将上课登记表上交。 七、补考工作安排:补考下学期第二周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补考的同学必须随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未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补考(按缺考处理)。 八、考试期间,原则上暂停学生各种课外活动教室的借用,保证温书与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院性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相关专业的考查科目一览表(另行通知) 2、教务部关于统一试卷格式及管理的通知(2008年5月修订)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期末考核方案(学院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试卷模板(学院教务部网站下载) 5、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期末 考试工作 通知 主送:各系、部 抄送:院领导 院办 学工部 辅导员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1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