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闽科 教【2011】29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中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训练,实现我院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发展。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尚未开设过公开课(含2010年新聘)的中青年教师。 2.学院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及2010年度课堂教学评价前5名教师。 二、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 3月28日-4月15日,尚未开设过公开课(含2010年新聘的)的中青年教师开展观摩课活动。 3月21日前,各系、部确定本单位的观摩课主讲教师,并将名单(填报格式见附件)和观摩课教学日历报教务部。教务部将各系、部观摩课主讲教师名单汇编成册,下发各教学单位。 3月28日—4月15日,学院(系)、公共课教学部门组织本单位教学观摩活动,学院领导、督导组、教务部将根据安排表随机随堂听课。 (二)第二阶段: 4月18日-22日,学院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及2010年度课堂教学评价前5名教师到教务部上报观摩课时间。 5月上旬,学院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及2010年度课堂教学评价前5名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三、组织形式 (一) 第一阶段教学观摩活动以系、部为单位开展,系、部教学秘书负责本系、部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将听课教师人、次数及讲评结果报教务部;第二阶段教务部统一安排并公布开课安排。 (二) 由各系、部教研室组织中青年教师观摩教学的课堂点评、交流经验,以推动教学研究工作,促进中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其余事项: 1.教务部协助系、部做好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安排,确保相关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2.部分课程可能会有调整,请及时到教务部主页“教务公告栏”查询准确课程信息。 3.中青年教师(含辅导员)本学期教学观摩次数每人不少于4次(第二阶段教学观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